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和田市亿海建设玉座11楼
征集人联系人:热合曼
征集人联系方式:0903-203598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洛浦县经济发展过程管理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LPXZFCG-(KJ)2026-0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2026年洛浦县经济发展过程管理提升项目 | 5%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供应商须具备拥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信),资信类别:综合资信,业务:所有专业规划咨询和评估咨询。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6-05-15 00:00:00 至 2028-05-15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本次采购方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须自行购买与政采云平台完成对接的 CA 设备,如需购买新疆 CA 数字证书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 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也可以到其全疆各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如已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新疆 CA 数字证书,也可与新疆 CA 联系, 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提前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CA 驱动程序后,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征集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和驱动程序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 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客户端和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 , 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 s://edu.zcygov.cn/luban/xin 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 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 1-19 群,无需重复加入)。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