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普陀区中小学校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Z3101000Q6L000728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陀区中小学校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遴选所产生的供餐服务单位,将作为普陀区中小学(含中职校,下同)食堂供餐服务公开招标的参考名单,作为后续学校开展相关招投标活动的参考依据。最终入选的参考名单数量25家(最终评审得分相同时,名次并列若前25名排名中出现名次并列导致前25名实际数量超过25家时,则所有并列单位一并入选),参考名单有效期为3年,并实施动态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陀区中小学校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普陀区中小学校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餐饮服务等内容。2、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需包含餐饮服务等与学校食堂承包相匹配的内容,无涂改、伪造、租借、转让等任何违规情形。
3、近3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犯罪或失信记录。
4、须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保单(各申报单位应确保在规定递交申报材料的截止当日仍处于其保单所载明的“保险期间”之内,且被保险人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保持一致)。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6、核心供餐服务、现场运营管理、人员配备等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转由他人代为实施食材采购、冷链物流、第三方检测等辅助环节应由申报单位统一管理,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或服务机构,不得据此转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申报者,可由被授权委托人在2026年4月21日上午9时至2026年4月25日下午17时,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获取遴选文件,纸质遴选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清晰可辨,确保信息完整,与原件一致);(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清晰完整,包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许
可范围等关键信息,与原件一致);(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申报单位须保证获取遴选文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申报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
七、其他
1、递交申报文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进场签到,以供遴选单位确认递交资格,否则其申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为遴选项目,不设开标环节,仅对申报文件进行集中启封。申报单位递交申报文件并签收后可自行离场,不影响其申报资格及评审结果。现场席位有限、先到先得,未到场单位视为认可启封程序及结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