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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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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WS2026041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 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442.7万元, 招标人为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002)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 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003)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 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004)中健汇 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 目四标段:(005)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 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006)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 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007)中健汇达(吉林)新兴 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008)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 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009)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 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九标段;(010)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十标段;(011)中健汇达 (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十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3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4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5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6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7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8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9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九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10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十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11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 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十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S20260419

1、招标条件

受中健汇达(吉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健汇达(吉 林)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目前负极各车间初步工艺设计已确定,根据公司负极材料 产能需求,现对负极各车间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负极各车间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 造、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深化设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出厂验收、供 货组织、安装督导、竣工验收、试运行、质保期等各阶段的详细计划,包括接到招标人生产 指令后的最短供货周期,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 设备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01 VC混合机 台 10 362.5

02 立式反应釜 套 100 13063.8

03 反应釜用阀门 台 3500 3168.8

04 反应釜尾气RTO 套 2 1875

05 粉碎、整形、解聚打散系统 套 74 7922.5

06 粗破烘干系统 套 5 1093.8

07 辊道窑 套 4 4525

08 卧混机 套 7 595

09 筛分机 套 84 220

10 除磁机 套 56 2240

11 包装机 套 14 1376.3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3计划工期:2026年6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 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制造企业。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 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 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开标前近三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 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否则投标无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要求将 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同时拨打投标报名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并购买招标文 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派授 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01、08、09标段1000元/套,03、04、05、06、07、10、11标段2000元/套,02标 段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