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NZ-202603-0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成宁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
成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NZ-202603-013
2.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24(万元》
6.采购需求: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納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注册: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线上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3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取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将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咸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