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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肪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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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肪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接收时间:2026年04月20日
(招标编号:KDCZ-2026-H0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肪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肪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肪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脂防吸引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交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企业为被授权人缴付社保的证明资料(如法人参加,可提供单位社保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及小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在有效期内。
(七)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磋商的。
7、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