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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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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00000000万元,招标 人为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元(含)人民币。2、发行期限:不超过10 年(含)。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4、招标范围:担任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5、承 销方式:余额包销。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 的良好记录。2、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近三年(2023年-2025 年)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2023年-2025年需 提供中国证监会分类结果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 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四)近三年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的情形。注:上述(三)、(四)款中的“近三年” 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 成员(含牵头主承销商)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 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 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 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书;(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 16 日 11时00分到2026年04月23 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 4 月 16 日至2026年 4 月 23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凭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中瀛国际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2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2 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元(含)人民币。2、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含)。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4、招标范围:担任盐城城北 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债承销商,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 格要求 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 良好记录。2、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内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二)近三年(2023年-2025年)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2023年-2025年需提供中 国证监会分类结果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三)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 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 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 项规定的情形。注:上述(三)、(四)款中的“近三年”均指投标截止日当日 向前计算。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N家联席承销商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主承销商)不 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 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 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 适应的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 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 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 变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 4 月 16 日 至2026年 4 月 23 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 外),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 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
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