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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江苏省扩建5.91万吨粮食仓储设施低温储粮五面控温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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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江苏省扩建5.91万吨粮食仓储设施低温储粮五面控温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LGLLGL)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本扩建 5.91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低温储粮五面控温系统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4.07650000 万元,招标人为建湖县马厂第二粮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扩建 5.91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低温储粮五面控温系统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 784.0765 万元,高于该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论处。
3、招标需求:扩建 5.91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平房仓控温储粮设备、平房仓环流熏蒸设备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5、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5 参加设备采购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附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
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3 信誉要求
2.3.1 投标人未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3.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3.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2、领取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建湖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