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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辖属石河子市天山路支行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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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辖属石河子市天山路支行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接收时间:2026年04月15日
(招标编号:BOC-00031-202600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辖属石河子市天山路支行装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9.47870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内容:
1、七号小区43栋”总建筑面积:2379.36平米地上建筑面积:1982.8平米:地下建筑面积:396.56平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14.85m。建筑分类为(多层民用)建筑,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
2、该房产一楼房屋形状基本为长方形,一层室内层高为3.9米,房屋正面长39.7米,房屋内进深10米。该房屋现金区、设备间及加钞间四周分隔墙体均须钢板墙及钢筋网墙分隔。
3、本次网点装修室外墙面、外立面干挂石材并局部修复,对该房屋室内装修过程中对地面、墙面、顶、门、窗户、室内柜台操作间、设备间室内强、弱电、通风、地暖、给排水安装等。
4、石河子市天山路支行装修范围:自助交易服务区、咨询引导服务区、营销服务区、智能银行服务区、客户洽谈服务区、业务洽谈室、开放式柜台服务区、封闭现金服务区、后台办公区、配电设备室、储物间、卫生间等。
5、另外该网点需对消防设施安装,根据室内平面布局图做相应移位(含消防喷淋、消防烟感、消防报警、消防栓)。该网点有外部残疾坡道,室内外高差0.15米。其他装修安装内容具体部位详见设计施工图说明及图集注解。
6、工期60天 。
7、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70%,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3%,质保期满后支付。
8、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巴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口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194787.03元(含暂列金5万元(不含税))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3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该项目与其他八个项目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兼中不超过2个中标按照项目金额由大到小顺序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项目金额从大到小分别评标。具体评标顺序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报名时建造师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建造师一致。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社保缴费证明(近半年)复印件(建造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金融机构合作项目)。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金融机构合作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财务要求: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o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10.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1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5.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 10时30分到2026年04月22日19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