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灵润路-东海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2026年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雁鸣大道(灵润路-东海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604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綜合实验区雁鸣大道(灵润路-东海路)道路工程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约38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綜合实验区雁鸣大道(灵润路-东海路)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4010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陆港片区,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为新建道路,南起灵润路,北至东海路。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全长1030.49m,规划红线宽为50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50m(红线)=3.5m(人行道)+6.5m(辅道)+3m(绿化带)+11m(机动车道)+2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3m(绿化带)+6.5m(辅道)+3.5m(人行道)。四幅路形式,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两侧设置辅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两侧规划为15(西侧)/50(东侧)m的管线实施控制线。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红线内)等专业和内容。其它配套市政管线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随本工程同期实施。注: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X财库[2020)46号)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节),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日经理要求:拟派项日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3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享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6.2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6.4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项未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
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