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宜昌市象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1520kW分布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XZC-202601-06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1520kW分布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35.78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象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用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屋顶及附属场所,其中屋顶面积约8000平方米,附属场所面积约4600平方米,拟购置太阳能光伏板、逆变器、并网箱、支架、电缆、电力调度自动化等设备建设1780kWp(直流侧容量)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以实际建设为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预计年发电量为184万度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1520kW分布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1520kW分布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要求取得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投标人近3年(以竣工时间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一个单体1520k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的己投运业绩。备注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盖章页)和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竣工类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单体1520k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的已投运业绩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
(5)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上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存在与承诺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乃至合同;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拟投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各类设备规格品种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2、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分工及主要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湖北。4.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4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4.5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