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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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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Y2026-0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中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上午08:30--11: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文件发售方式:现场
3.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
七、其他
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安阳市中医院,现对该项目的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代理售电服务项目-(二次)
1.2、项日编号:HNQY2026-01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通过市场化交易代理医院电力采购业务,提供售电方案设计、电价优化、
电费结算等服务。
1.5、服务期限:2.5年(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具备独立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作为合法、有效售电公司市场主体资格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文件可为经电力主管部门或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准入公告(准入公告可以为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其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推送售电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公示结果的公告或者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备案证明或其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官方文件。
2.4.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4.3、其他资格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2.4.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文件发售方式:现场
3.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