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408
项目编号: NSC-ZWZC2026-017
项目名称: 中卫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大麦地岩画照壁山铜矿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展陈硬装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5988546.85
最高限价(如有): 5988546.85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大麦地岩画照壁山铜矿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展陈硬装工程 | 大麦地岩画照壁山铜矿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展陈硬装工程 | 装修工程 | 1 |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 5988546.85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988546.85 |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底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2. 2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2.3.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 2026-04-17 14:17:32 至 2026-04-24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6-04-2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6-04-2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 其它 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办理模块咨询相关事宜。 2.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2.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子接收; 2.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2.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环节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报价,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随时等待通知,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2.5 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新闻传媒大楼4楼
联系方式: 0955-701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55号
联系方式: 0955-658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勇
电话: 0955-70182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强、刘海燕、俞阳
电话: 0955-658807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