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18 |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82,500.00元 | |||||||||||
| 最高限价:482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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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为保障电子政务外网正常运行,实现经开区、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县镇村三级覆盖,确保基于政务网络的相关业务正常办理,需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采购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服务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1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响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注:(1)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前述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4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北京路22号四楼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970211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01 | |||||||||||
| 联系人:段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91337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9133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