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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陕西凯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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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陕西凯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HCG2026-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52000.00,招标人为陕西凯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采购100T地磅1台、22T型碾压机1台、60型挖掘机1辆、30型6缸装载机1辆、10T自卸卡车1辆、10立方洒水车1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利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m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5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到安康市(或邮箱)进行投标登记领取谈判文件,未在代理机构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康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