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心六角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招标-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心六角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301002BZG000442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心六角砖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32.56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型空心六角砖共计81400块,B型空心六角砖共计33800块,C型空心六角砖共计6150块。招标控制价132.5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心六角砖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心六角砖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书、法人身份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意向参与的供应商于2026年4月15日17:00时前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邮箱,即视为报名(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向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发送招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
七、其他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3、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技术要求。10cm厚,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冻等级F250,内配4@25*25钢筋具体尺寸详见附图一
4、计量方法:按照进场实际数量以块进行计量
5、验收
(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招标人按中标人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中标人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2)数量验收:
按中标人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3)质量验收:
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中标人结算凭证。招标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中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中标人应在3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人。
(4)验收和试验主体
物资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5)验收异议时限
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6)验收异议处理
在异议期间,招标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招标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日内未通知中标人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招标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