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滨水新城院区皮肤科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ZR-QCG202603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滨水新城院区皮肤科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893051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400元
/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