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长春高新兴华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招标-长春高新兴华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H-2026ZCGX0412)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兴华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兴华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编号:JLJH-2026ZCGX0412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兴华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投标限价:长春市及周边一日研学 350 元/人;长春市及周边两日研学 700 元/人;吉林省内三日研学 1800 元/人。
采购需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或综合实践教育,或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5 信誉要求: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4.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将上述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5.售价:100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响应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