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招标-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SZB26-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 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储备项目,现 需建立棚改集团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三家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并与其 签订框架协议,入围库使用范围为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各类评估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 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 书》贰级及以上资质、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为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 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 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的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资产评估师 资格,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评估业绩;
(2)其他专职人员要求:其他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或资产
评估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之一;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地产评估业绩、一项土地评估业绩、一项资 产评估业绩;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购买招 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3)土地 估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5) 专职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投标人 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代理机构在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 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 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代理机构会对投 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 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签到、签 收单”电子版和招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 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 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签到、签收单”所提 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
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签到、签收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 联系方式”。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6日9时30分整(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
2.项目编号:JLZSZB26-26;
3.项目概况: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储备项目, 现需建立棚改集团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三家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并与 其签订框架协议,入围库使用范围为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各类评估咨询服务;
4.服务地点:长春市;
5.招标范围:棚改集团(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服务入围 库使用范围为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各类评估咨询服务。评估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各类资产、房地产、土地、在建工程、构筑物等的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编制、出具、 解释、答疑及配合审计、检查、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市场调研、数据分析评估咨询、测算、 方案比选、价值分析,配合项目立项、审批、备案、融资、处置、收购、合并、清算等相关 评估工作,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评估技术支持、后续服务及整改完善,遵守行业规范、法律法 规,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完成委托人所委托项目的全部评估工作;
6.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执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根据项目
计划及实施情况,可暂停或终止;
7.服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8.入围数量: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贰级及以 上资质、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为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 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的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资产评估师 资格,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评估业绩;
(2)其他专职人员要求:其他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或资产 评估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之一;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地产评估业绩、一项土地评估业绩、一项资 产评估业绩;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土地估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5)专职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投 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代理机构在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 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 标人签到、签收单”电子版和招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 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签到、签 收单”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签到、签收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 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