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6年4月13日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00万元,招标人为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保人员配置:共8人,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其中女性不少于2人,50周岁以下男性不少于2人,聘用人员需持保安证上岗。安保服务内容:涵盖门岗安检、巡逻防控、人员及车辆疏导、应急处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阜新市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阜新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阜新市。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现场领取采购文件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非现场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应提供上述①、②、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