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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长春市大岭镇南道村及镇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4月9日
打印公告
2026年招标-长春市大岭镇南道村及镇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JLLYZB-2026-17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LYZB-2026-172
1.2项目名称:大岭镇南道村及镇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升级改造项日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预算金额:3287077.62元
1.6最高限价:3287077.62元
1.7采购需求:大岭镇南道村及镇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1.9施工地点:公主岭市大岭镇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1.111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查询时间应在磋商公告发出后)。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由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由被授权人响应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书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下午16时00分。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