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6年4月8日
2026年招标-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 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CXHB2026030080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 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3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283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 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3 锅炉转型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建安工程: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800 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工程项目业绩(资格审查材料中附业绩施工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资格审查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经理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经理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经理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3.4.2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
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经理(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年 9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经理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
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8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
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
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
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
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1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经办人须提供: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否则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每份 10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