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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采购+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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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采购+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ZBES-2603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83万 元,招标人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 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则 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官方网站( https:// www.miit.gov.cn/) 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 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材料、设备(需提 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 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拟 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鲜章扫描后以一份P DF文件(以申请人公章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 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获取 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ES-260320
2.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 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3万元
5.最高限价:83万元
6.采购需求: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及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 务,主要负责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系统、二次加压系统的日常维保、检修检验 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 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则 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官方网站( https:// www.miit.gov.cn/) 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 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材料、设备(需提 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4日上午08:30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络。
3.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 ,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拟投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2 )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申请人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鲜章扫描后以一份PDF文件( 以申请人公章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 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 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 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4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及开标方式:现场递交及开标。
4.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恩施市
5.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 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 项目的采购。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