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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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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JTD-2026-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3.543957万元,招标人为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
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2.1项目名称: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
2.2 采购编号:JTD-2026-29
2.3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为周口市李庄便民服务中心、上和院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南段施工项目断面形式为 3.5 米人行道+3 米非机动车道+2x3.5米机动车道+3 米非机动车道+3.5 米人行道,起点位于路线与湘江路交叉处,路线向南与庆丰街交叉,路线全长0.3公里,路线呈由北向南走向。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2.6 采购控制价:3935439.57 元
2.7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1个标段。
2.9 采购方式:竟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评标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条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所明确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6年04月08 日至2026年04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承担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 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4月 13 日下午 15 时 00分整;
5.2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 Word文档(U 盘)一份,单独密封;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