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投标+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西 2026年4月4日
最新投标+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H-FW-2604024)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一、招标条件本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 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4万元,招标人为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合同有效期为 3年(36个月),自 2026年 5月 XX日起至 2029年 4月 XX日为止。实际服务日期自投标人将租赁车辆配置到位(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接)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 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 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2.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备案证》或《汽车租赁许可证》。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3年至 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若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4.投标人需保证租赁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距投标截止日不超过 1年。车辆技术等级需达到一级,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誉,且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相应报价均无效。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投标人须承诺,在近三年内(2023年至 2026年)参与的诉讼案件中,未涉及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所引发的纠纷。同时,在此期限内,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骗取中标等原因,受到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开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9.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 2025年)在其它同类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IV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10.投标人须提交《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投标人安全与环保承诺书》的书面文件。11.涉及使用上级公司资质投标的分公司,只允许其中一个分公司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4月 03日 09时 30分到 2026年 04月 09日 17时 30分获取方式: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至我公司账户后,电话通知我公司并以邮件形式提供企业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资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以及授权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联系人电话等有效文件】,经我公司核实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 09时 30分递交方式:山西省太原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 09时 30分开标地点:同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招标人三交区块生产作业活动中所需车辆的租赁服务:(1)负责依据招标人租赁需求与车辆配置标准,按时、足量地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交接地点。(2)负责招标人租赁车辆的维修与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为招标人租赁的车辆办理年检手续,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 300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相关事宜。(4)负责承担招标人租赁车辆的维修费、维护保养费、保险费与年检费,以及 GPS/北斗系统、行车记录仪等车辆监控设备的服务费。(5)负责处理招标人所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理赔事务及相应的责任认定等工作。(6)负责在因车辆故障导致维修时长超过 7天的情况下,向招标人提供同等性能代用车辆服务;如车辆故障维修时长超过 30天,则须更换为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同等性能车辆,并通过招标人验收,以确保服务的连续性与运营安全。若非因甲方或其指定驾驶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车辆故障,在维修期间,该车租金暂停支付;代用车辆则按原车辆标准按天支付租赁费用。(7)投标人须设立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理赔等服务的专职对接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