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Z-2026-054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邢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买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
2.2 项目规模:根据公司员工食堂日常工作需要,拟对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配送,食堂平均每日用餐人数约 80 人,一日3餐、4菜2汤、2荤2素,小餐厅配送单需要高品质菜品,
单独配送。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年服务期满,
1、批次订货:甲方每2天向乙方订货一次,于送货前日21:00前以微信图片或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于次日早上9:00点前完成物资配送(备注:每日配送,包括法定节假日)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紧急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微信图片或邮件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乙方从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开始到完成配送不得超过3小时;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调料类、其他等食材)的供货及服务,详见内容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可见。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食材配送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0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23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