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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昆明市五华区昭宗小学2026年春季、秋季学期清真餐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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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昆明市五华区昭宗小学2026年春季、秋季学期清真餐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昆明市五华区昭宗小学2026年春季、秋季学期清真餐供餐服务项目经校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通过,本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昭宗小学,资金来源于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餐单位,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供餐企业为昆明市五华区昭宗小学本部及浙附中学过渡点提供2026年春季、秋季学期午餐(清真餐)供餐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食加工、分装、配送、验收、分发、留样、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等,具体餐标、餐费、用餐人数如下:
名称:清真餐(午餐)
餐标:主餐:四菜一饭(一主荤、一串荤、两素菜、一米饭)。
荤素比例:主荤7:3,串荤6:4。菜品数量:主荤120g/人,串荤120g/人,蔬菜100g/人,米饭200g/人。菜品质量:不得使用预制菜,油盐适中,少辣。
菜谱设置:两周内不重复。
辅食:不作硬性要求,尽量提供。
餐费:¥18.00元/餐/人
用餐人数:共计26人,其中本部用餐人员18人,浙附中学过渡点用餐人员8人。(以每天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2.2供餐地点:昆明市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学期签)。
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餐食标准、供餐服务及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方可续签合同。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或在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两次未达80%以上,或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出现履约不力、供餐不符合相关标准及要求等情形的,招标人将有权随时终止或解除合同,招标人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
2.4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GB31654一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45701一2025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DB53T1285-2024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同时满足招标人及家委会的实际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提供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资格或具有清真食品配送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3.4从业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3.5投标人具备为学校供餐的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7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工作结束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或复核依据。以上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2)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声明函]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社会信誉良好,自公司成立至今在供餐工作中未出现过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声明函]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或持上述资料至云南省昆明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售价:¥5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85-1979-8781
邮箱:zbgxzc99@126.com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