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川雅砻江牙根二级水电站项目法人引入民营股东遴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2026年4月3日
四川雅砻江牙根二级水电站项目法人引入民营股东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000645-26TP0339/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招标条件本四川雅奢江牙根二级水电站项目法人引入民营股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总投资约333.6亿元,招标人为雅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牙根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是雅砻江干流中游水电开发 规划的第3个梯级电站,上游为在建的牙根一级水电站,下游为拟建的楞古水电站,距成都 市公路里程约468公里。牙根二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40万千瓦,总投资约333.6亿元,通 过与上游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约86.45亿千瓦时。电站采用坝式开 发,最大坝高210米,电站正常蓄水位2560米,相应库容9.91亿立方米,死水位2545米, 调节库容2.57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总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60 万千瓦的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力送出规划以500千伏送至甘孜1000千伏交流特高 压变电站,通过投运的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接入四川主网。
牙根二级水电站可研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并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技术审查。项目预 计2026年核准开工、2035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建设周期137个月。工程开发建设和管理 运营资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投资(含本次引入民营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组成,项目资本金不 少于总投资的20%。运营期项目收益来源于发电收入,项目投产后依法依规参与四川电力市 场并通过竞争机制确定上网电价。
二、遴选原则及基本路径
(一)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遴选民营企业投资人。符合遴选条件 的民营企业法人均可参与,最终选定一家民营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遴选结果由国家开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决策后,在公开平台公示。
(二)本次遴选将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具有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法人。遴选出的民营企 业投资人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砻江公司)拟定并签署雅砻江牙根水 电站项目公司《合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以合资新设方式成立雅砻江 牙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牙根公司)。
(三)遴选出的民营企业投资人作为牙根公司发起人股东,所支付的投资资金用于牙根二级 水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
三、民营企业主体资格条件
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符合《民 营经济促进法》关于民营经济组织定义的民营企业法人,企业产权清晰、具有较高的社会责 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对外投资能力和资格。
2.资本规模要求:意向投资人2025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扣除非经营性资产后)不低于7 亿元。出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或可用于资本金的合规融资,禁止使用民间借贷资金、非法集 资款等,不存在代为出资或代持股行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均应为“标 准无保留意见”。
3.其他要求
意向投资人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状态;
(2)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或进入清算程序,或已进入破产审查程序,或已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异 常经营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名单;
(5)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 制高消费措施;
(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涉电力领域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7)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象;
(8)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参选文件提交之日止存在被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生效文书时间为准)或正在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以及证券主管
部门(适用于上市公司)立案调查;
(9)列入国投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被“暂停资格”或“取消资格”其在全集团范 围内参与采购项目资格,且正在处置期的;
(10)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令禁止对外投资或限制对 外投资且仍在限制期的;
(11)隶属于同一集团或同一控制人下的多家企业,或与本项目的其他意向投资人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多家企业同时参与遴选的。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隶属于同一集团或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以及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企业,只能由一家企业法人参与遴选。
四、合作模式
(一)持股比例及出资形式
1.出资金额与持股比例
根据牙根二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牙根二级水电站工程静态投资为263亿元,工程总投 资约333.6亿元,按工程总投资20%测算资本金不少于67亿元。遴选出的民营企业法人作 为牙根二级水电站项目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0%,民营企业法人投资总金额预计不 少于6.7亿元。出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逐步到位,所支付的投资资金 用于牙根二级水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及管理运营。
2.出资形式
选定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2026年牙根公司首笔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由雅砻江公司和民营企业投资人按对应的持股 比例以现金出资,于牙根公司注册成立后6个月内实缴到位。此后各股东按股东会决议分期 投入资本金。其中,为牙根二级水电站开发产生的前期所有投入所形成资产及相关权益(包 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资本化利息等)能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经审计、评估后作为雅砻江公司的第二期出资注入牙根公司,其余实缴资本均以 现金出资。
(二)公司治理机制
牙根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法 人治理结构,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三)股东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及行使条件
牙根二级水电站作为雅砻江流域梯级电站之一,需要流域联合运行才能更大程度保障股东权
益,为此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生产运营等经营活动需委托大股东按照流域一体化方式进行统 管。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方式、股东权利和义务行使条件将在《合资合同》(或《投资 协议》)及《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同意设置以下条款:
1.股东均按实缴出资行使权利;
2.股东均按实缴出资比例获取分红;
3.牙根二级水电站按照雅砻江流域一体化方式进行统管;
4.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其它决议,经 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理
因电站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股东出资将根据建设需求逐年投入,为避免出现股东出资 不到位的责任风险,在《合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出资不到 位时对股权的处置方案,设置以下条款,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未按约定出资需要承担逾期出资的违约责任;
2.未按约定出资股东权利将受到限制;
3.未按约定出资股东经公司催告缴纳,在规定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的,要求该股东将未缴纳 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无条件放弃认缴,由雅砻江公司承接认缴或做相应的减资安排。
(五)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借款责任
牙根公司主要使用自身资信进行融资,若牙根公司在开发建设及管理运营过程中因融资需要 股东提供担保时,各股东应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若某股东因融资机构要求超比例担保的, 其他股东应当使用足额易变现资产向该股东提供反担保。
若牙根公司在开发建设及管理运营过程中需要由股东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时,各股东应按持 股比例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若某股东超比例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其他股东应当使用足额 易变现资产向该股东提供反担保。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同意履行该股东责任。
(六)出资锁定期及退出机制在项目建设期内(电站全部机组进入商业运营之前),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主管部门 和其他股东同意,民营企业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质押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未 出资导致的股权处置,以及因牙根公司融资所需由股东向金融机构出具担保除外)。项目运营期(电站全部机组进入商业运营之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前提下,民营企业股东可依法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民营企业股东以持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时,应当提交股东会并经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民营企业股东转让的股权(包括建设期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其他股东同意 转让的股权,及运营期内转让的股权),雅砻江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价格按照不高于 根据国资监管要求进行评估并经备案的股权评估价值确定。若雅砻江公司放弃收购股权,民 营企业股东可向第三方转让。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同意该出资锁定期及退出机制安排。
五、《遴选方案》文件及项目遴选重要资料的获取
(一)《遴选方案》文件的获取
1.遴选公告期 2026年4月3日10:00:00至2026年4月28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
2.《遴选方案》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10:00:00至2026年4月28日9:00:00.
(二)项目遴选重要资料的获取
1.项目遴选重要资料的获取:为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及商业保密性,本项目遴选相关重要资料 (项目综合说明,提取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删减)将在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遴选文件规 定缴纳遴选保证金,递交保密承诺函(格式详见《遴选方案》文件第二章中载明)后,由代 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其邮箱中。意向投资人须确保电子邮箱能正常使用,如在缴纳保证金并递交保密承诺函后48 小时内未收到邮件,请及时致电联系人。否则,因未收到上 述邮件或未及时下载而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
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并递交保密承诺函的意向投资人,不予发放本项目遴选相关重要资料。 2.意向投资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图表、音视频等)严 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开或用于本次遴选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本保密义务在
遴选结束后依然有效。
(三)遴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9:30: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资参选文件》的递交《投资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9:30:00(北京时间)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资参选文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面谈磋商)活动,谈判开始 时间、与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 中做出的承诺构成《投资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