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JXY2026032606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十项服务承诺 | 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 2026 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我方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此项目作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 致: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关于 怀宁县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我方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此项目作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
| 2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十三项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2026 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第 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怀宁县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怀宁县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 |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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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称: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政和路128号
联系方式:李庆林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晨晨
电话:0556-49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