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食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食品、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食品、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招标范围:
鹰潭分行食堂食材的供应,按招标人要求配送符合要求的食品、食材等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四章 服务规范书",采购预算为240万1年(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在鹰潭市区域的配送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目)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含企业所得税)的证明(若投标人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符合免税条件,需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或说明文件,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日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日(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日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8、截至本项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有效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投标人须如实报告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员工直系亲属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日不构成实质影响。
12、投标人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12.1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2.2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投标报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有),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2.3投标人中标后,在与招标人业务合作过程中严禁参与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二)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鹰潭市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