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ZBDL-2026-C-01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空调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DL-2026-C-0106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万元 最高限价:8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根据财库〔2026〕2号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盖章)原件参加开标会议;(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到 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文件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 022-24306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联系方式:1560208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振青、王进、陈雷 电 话:15602087168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