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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项目/江苏省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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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JV1JV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一、招标条件本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2.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购买4辆新能源车辆,5台平板运输半挂车及5台自卸式半挂车,总投资332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牵引车车头的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平板运输(自卸式)半挂车由中标人配套完成采购内容。代理商须提供该牵引车车头的厂家为其出具的代理权证明或特约经销商证书。说明: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4.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3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先通过邮箱发送下列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邮件需备注所投车辆品牌),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然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南通市领取文件。4.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单位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通洋吕铁路新能源挂车购置项目。2.2招标范围:购置新能源挂车及平板运输(自卸式)半挂车,以及相配套的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见下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规格质保1新能源车辆4辆电动重卡牵引车(牵引头(电池容量≥600kwh))电池质保不低于96个月或270万度电(以先到者为准),轮胎质保6个月,除轮胎、电池外,其余整车质保修期不低于4年。2平板运输半挂车5台13米挂车轮胎质保6个月,除轮胎外其余整体质保期不低于1年。3自卸式半挂车5台满足20英尺,35吨敞顶箱自卸要求轮胎质保6个月,除轮胎外其余整体质保期不低于1年。2.3招标控制价:33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4交货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上牌。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牵引车车头的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平板运输(自卸式)半挂车由中标人配套完成采购内容。代理商须提供该牵引车车头的厂家为其出具的代理权证明或特约经销商证书。说明: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3.4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先通过邮箱发送下列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邮件需备注所投车辆品牌),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然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领取文件。4.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备注:第一次已经支付相应费用的单位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再次提交上述4.1项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16日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
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