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GZFH-JC-2026M1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招标条件本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9.882326万元,招标人为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2日 14时30分到2026年04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1)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 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
七、其他受韶关工业 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 织采购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ZFH-JC-2026M102
(二)项目名称: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1498823.26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莞韶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数量: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1498823.26元
工期:采购人发出开工令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调试后20天内完成供 电并网及通过项目验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 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 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为判定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
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具备《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