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金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2日
张家港市金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60日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并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发电计量表安装完成及低压并网各项手续完成)。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窑厂工业区8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符合并提供下面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旧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②持有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