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2026-GC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 (1)建设目标:通过垃圾分类规划和科学的转运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改善镇巴县环境卫生。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 100%。 (2)建设任务:完善镇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收集车辆等。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服务城镇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
3、建设地点 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渔渡镇、盐场镇、观音镇、巴庙镇、长岭镇、简池镇、碾子镇、小洋镇、青水镇、赤南镇、平安镇、杨家河镇、巴山镇、黎坝镇、仁村镇、大池镇、永乐镇;
4、建设内容和规模:对镇巴县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转运,新建17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总处理规模180t/d,新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座,处理规模36t/d,配套完善分类垃圾桶、垃圾亭、垃圾收集运输车、小型电动环卫垃圾收集车以及垃圾转运车等设施。
二、本次采购内容为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工作。
三、技术要求
1、设计理念先进;
2、设计方案应充分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方案科学、合理;
3、各阶段服务成果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4、适用规范标准
4.1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4.2供应商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4.3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4.4供应商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了解工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应充分考虑各镇选址的布置,材料选择和工程量计算等因素,并符合环保要求。
四、成果交付要求
1、设计服务: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服务,严禁转包、分包,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在服务周期内保持稳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必须清楚了解设计范围及采购方功能定位、进度及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在概念设计阶段需对设计理念、构思、表现手法特点进行阐述;对空间功能、人流组织、平面布局等提供分析图、效果图;设计单位就概念设计方案提供相应的设计估算;
3.成果要求: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查;
4.成果提交:按照行业规范提交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设计成果,提供审定后的相关报告及图纸纸质文件、电子文档,份数与采购人协商;
5.安全要求: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完成之日止,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本次服务内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
7.后续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随时做好与本项目后续的承接工作。
五、其他要求
成交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更换人员或设备,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并依法向成交人进行经济索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2日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地址:镇巴县河滨西路
联系方式:18991613856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臻华府东门 21—118 号商铺
联系方式:0916-5377888
项目联系人:侯喜萍
电话:0916-5377888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