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污泥处置(焚烧)年度(2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2026年4月2日
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污泥处置(焚烧)年度(2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6-00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污泥处置(焚烧)年度(2年)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6 号麦岛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 22 万吨/日
2.3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服务期限:预计自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 日,具体以合同签署的服务期限为准。合同一次签两年,每年服务期届满经采购人考核如不符合以下标准的,提前解除合同并重新招标:
(1)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评价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
(2)经过市场调查及对比,拟续签的合同价格不高于原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 70%的脱水污泥,预计每年约6万吨(两年约计12万吨)由中标的处置单位进行污泥规范化处置。中标人须满足招标人脱水污泥每日调度及时合规处置的实质性器求,不积压及时处置 ,并保证在接收、临时贮存、处置等各方面全面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污泥处置量为预估值,实际根据招标人生产、处置需要及成本控制要求来确定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接收量,招标人不对处置的污泥数量作任何承诺。本次招标与中标人以单价形式签订处置服务合同,依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2)中标方式
区【该项目采用入围份额式。按综合评分顺序选供应商二名,分别为第一中标供应商(份额比例 60%)和第二中标供应商(份额比例 40%)。如第二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高于第一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 10%及以上,则本次招标不选择第二中标供应商。第一或第二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中标份额正常接收污泥处置(原因包括政策变化或环保督察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产设施故障等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与另一中标供应商协商分担该中标供应商无法接收处置的那部分份额:但第一或第二中标供应商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按照中标份额 50%以上正常接收污泥处置的,招标人重新启动该中标供应商中标的全部份额的招标,招标期间,该中标供应商仍尽最大努力接收污泥处置,无法处置的份额由招标人协商的另一中标供应商负责,待重新招标后由新中标供应商按其份额接收污泥处置。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3)投标人须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予以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
(4)本次招标仅限于已建成并直接具备污泥焚烧或协同焚烧(不含污泥经干化等处理后,再外送其他单位进行最终处置:不含焚烧后产品为陶粒、制砖用于建材行业的处置方式)处置能力的单位。投标人污泥处置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污泥的最终出路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但不限于污泥处置工艺流程及处置数量等关键页),及生态环境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批复或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污泥处置正在履约满半年或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污泥转运联单或发票等合同履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h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4月 22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04月 2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