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2日
信息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SD-2026-A-0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要求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
(事业单位提供)、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所属时期)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应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能体现单位缴纳社保人数,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和社保部门系统截屏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5人(必须包括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被授权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7)投标人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
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须提供承诺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或转让等,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署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无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均应对附件1-
(12)投标人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有关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经查询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金(2018)9号《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信息采集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
(14)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15)投标人提供1个在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金额、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案例仅作为报名和初步评审,不计入“评
审标准”中的评分项)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1.本次招标内容为:
(1)项目服务地点:天津市。
(2)项目服务内容:本次招标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本项目中地方政府专项债专指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自主发行的专项债券,在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包括天津市本级及辖内各区专项债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拟聘请咨询服务机构,协助招标人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遴选、财务咨询等服务工作,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及专项债发行所需的相关文件。本项目拟招标3家入围公司。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3)计划服务期:3年。
2.报名方式:
凡满足“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2)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4)报名时须提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料和文件(格式见公告附件,需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其中信用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内),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
3.获取文件方式:
方式一:线上发售
报名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XXX单位+XCSD-2026-A-049光大银行专项债发行服务公司入围项目报名信息,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送汇款信息至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汇款信息后,进行汇款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汇款信息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方式二;线下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报名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