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色大冶弘盛铜业2026年全厂沉淀池清淤转运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弘盛铜业 2026年全厂沉淀池清淤转运回收,招标人为阳新弘盛 铜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中色大冶弘盛铜业厂房清理清扫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编号:DYYS2026-ZB070)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火冶、化工、渣选片区沉淀池(回 水池、调节池)清淤转运回收(不出厂)等工作,有价金属物料有效回收,作业 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
2.2本项目厂内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条件存在如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 落、触电、物体打击、有毒有害气体等安全风险。
2.3该项目拦标价为 90万元(含税)
3.招标范围
3.1 服务范围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2026年全厂沉淀池清淤转运回收项目 厂区内火冶、化工、渣选片区沉淀池(回水池、调节池)清淤转运回收(不出厂)等工作,有价金属物料有效回收,作业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厂内
3.2服务内容一览表
序号 区域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全面作业时最低人数要求
1 临时性全厂工业清淤 火冶、化工、渣选片区沉淀池(回水池、调节池)清淤、转运、回收等工作,有价金属物料、危险废物分别转运至指定仓库存放;全年预估清淤工作量1500车。 火冶、化工、渣选片区根据生产清淤临时性需要,由生产运营中心安排,及时对片区沉淀池(回水池、调节池)进行清淤转运回收。按车计价,据实结算。 3
项目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项目负责人1人、清淤车司机1人、操作人员2人、安全员1人。作业人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其中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配套个人购买至少保额50万元个人伤害意外保险。进厂作业时须配备穿戴合格足量的劳保用品配置不低于6.4立方米吸污车1辆,车辆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标。
3.3 服务要求
3.3.1、服务及时性要求:
3.3.1.1、日常清理工作,由招标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任务单 后,次日达清理现场并开始作业(大型清理任务除外),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
3.3.1.2、紧急临时性清理工作接到招标人任务单后,中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组 织人员 30 分钟内到达清理现场并开始作业(大型清理任务除外),并严格按照 任务单中提出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3.3.1.3、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或中断。工作完成后,任务单需招标 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后续临时性清理工作结算依据。
3.3.2、服务其它要求
3.3.2.1、中标人厂内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做好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告知, 并遵守招标人的员工行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做好劳 保用品穿戴,遵守现场安全环保等规定。
3.3.2.2、服务人员需通过招标人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
3.3.2.3、工程设备清洗吸污车等,工作期间须现场使用和驻留;其他清理清 洁用具及用品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有序。
3.3.2.4、招标人为中标人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及清理清洁用具存放场地。
3.3.2.5、中标人按招标人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定办理人员、车辆等出入手续。
3.3.2.6、中标人根据本项目进行专业齐全的人力资源配置,现场作业人数应 满足作业需求,不得影响生产,不得使用童工,现场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合同执行期间,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恶习,主要管理人员不能 随意进行更换,如必须进行更换须向招标人进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3.3.2.7、厂区现场清理服务分为日常性清理工作和临时性清理工作,日常性 清理按第六章服务要求 2.4服务一览表要求执行;
3.3.2.8、中标人须按照上表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安排的 各项工作任务,中标人安排的服务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相关部门和现场的管理和工 作调配,在现场作业不得与招标方人员发生争执,若发生协调沟通问题,应立即 与招标方相关部门联系,并将事件及时汇报给招标方。
3.3.2.9、中标人服务所需设备和服务人员确保做到证件齐全、持证上岗,严 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操作规程,服务过程精神状态良好,不得违反安全操作 规定服务作业,不得使用违法人员参与服务作业。
3.3.2.10、因厂区现场清理服务需要,招标人免费提供现场现有的风、水、 电、气等能源供投标人使用(但若相关资源处于检修状态,中标人须自行解决, 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3.3.2.11、现场清理需使用招标人吊车、运输车辆及其他专用工机具时,在 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免费提供中标人使用。(但若相关资源处于检修状态,中 标人须自行解决,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3.3.2.12、现场管理
1)有价物料回收:因招标人为铜冶炼生产企业,厂区散落物料基本属于含 金、银、铜、铁等有价物料,价值较高,中标人服务人员须认真识别,合理分类;
2)招标人认定为有价物料的区域和类别,按要求将有价物料收集,存放到 指定区域;
3)中标人专职管理人员须做好工作任务台账;
4)中标人相关服务人员在厂区作业过程中不得发生货物偷盗、灭失、丢失 等情况,若发生,概由投标人负责;
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6S+标准”和作业指导书中清理、清扫业务 规范与要求进行作业;
6)厂区现场清理服务期间的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福利、 社保、意外伤害等)、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相关费用(如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 违章、年审、保险等),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7)厂区现场清理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 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3.3、服务质量标准
3.3.3.1、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操作规程,设备和服务人员证件齐全;
3.3.3.2、中标服务人员服从招标人相关部门和现场的管理;
3.3.3.3、安全、准时、准确的完成厂区现场清理服务工作。
3.3.3.4、服务人员工作台账登记清晰、准确。
3.3.3.5、中标人相关服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无偷盗、灭失、丢失等情况;
3.3.3.6、中标人相关服务人员劳保用品穿戴符合要求,遵守现场安全环保规 定。
3.3.3.7、服务所需设备、清理工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有序。
3.3.3.8、工作时间内设备及人员符合要求。
3.3.3.9、现场管理符合要求。
3.3.3.10、有效完成有价物料回收。
3.3.3.11、建立起健全的业务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3.3.4、服务质量保证
3.3.4.1、中标人服务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未提供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到厂服务 的或能力、数量不足的,导致现场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开展,招标人有权调用其它 资源或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更换清理人员来完成现场的工作,由此而发生的人员调 拨、借用、聘用等费用和工期延误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对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影响;根据情形,招标人除有权终止合 同外,并对投标人处以 2000 元/次的处罚;
3.3.4.2、招标人有权对清理现场及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 及处罚要求,并限期投标人整改。
3.3.4.3、中标人服务期间因违反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操作规程,服务设备和服 务人员证件不齐或无证上岗等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对此给招
标人造成的影响;根据情形,招标人除有权终止合同外,并对中标人处以5000 元/次的处罚;
3.3.4.4、中标人服务人员不服从招标人相关部门和现场的管理,若发现违章、 违规、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等现象,根据情形,招标人除提出更换人员外,并 对中标人处以 1000 元/次的处罚;
3.3.4.5、中标人服务人员不能安全、准时、准确的完成服务工作或服务达不 到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根据情形,招标人除提出更换人员外,并对中 标人处以 500 元/次的处罚;
3.3.4.6、中标人相关服务人员在厂区内发生辱骂、打架、偷盗等行为时,招 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 10000 元/次的处罚,并立即停止该人员的作业。若触犯 到法律行为的,直接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3.3.4.7、清理工作结束后未对工具进行定置规放或未对其作业区域进行清理 的,并对中标人处以 1000 元/次的处罚;
3.3.4.8、有价物料必须按照招标人有价物料处置办法进行处理,没按要求回 收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对中标人处以 1000 元/次的处罚;
3.3.4.9、中标人遵守招标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组织新进厂人员进行上岗 前职业健康体检(提供入场健康体检报告)、“三级安全教育”、环境保护、岗 位技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中标 人在作业期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 担全部责任。
3.3.4.10、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凡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环保、职 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招标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的中标方人员,由招标方对违章人员立即清退出场,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赔付费 用。
3.3.4.11、中标人保证全面处理其他作业人员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职业 健康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职业健康纠纷等 使招标人遭受损害或赔偿责任,并不使招标人涉入该类纠纷、仲裁或诉讼中。
3.3.4.12、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清退违反招标人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以及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现场不合适的管理 人员。
3.3.4.13、中标人厂区现场清理服务期间服务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根据情 节招标人除有权解除合同外,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招标人的全部 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的违约赔偿金,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和服 务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将依法追究。
4.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及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4.1.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 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1.2 财务及要求:/
4.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至少一份类似清理清扫或劳务外包经营业绩合同(完整的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 服务发票扫描件)。
4.1.4能签订《公司供应商承诺书》的;
4.1.5投标方应配置清洗吸污车 1 辆(提供购买合同或者租赁协议),容积 不低于 6.4立方米。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加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乙方必须满足和优于,不满足 招 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否 决 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17 时至 2026 年 4 月 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4月 10 日9时00分,乙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
招 标 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阳新县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