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上海艾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2日
信息公告&上海艾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包件一:ZB-2026-0145-0001-01;包件二:ZB-2026-0145-0001-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招标条件
本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包件:100.80万元;包件二:150.0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艾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其中:包件一: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内容:为该项目点提供早、午两餐自助餐服务,包括餐饮人员、食材加工、客餐服务、餐厅保洁等整体外包服务:包件二: 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内容: 为该项目点提供早、午两餐自助餐服务,包括餐饮人员、食材加工、客餐服务、餐厅保洁等整体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002)包件二: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
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设备与能力;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06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审核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包件一: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
包件二: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其中:包件一: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内容:为该项目点提供早、午两餐自助餐服务,包括餐饮人员、食材加工、客餐服务、餐厅保洁等整体外包服务;包件二:某企业食堂餐饮服务内容:为该项目点提供早、午两餐自助餐服务,包括餐饮人员、食材加工、客餐服务、餐厅保洁等整体外包服务。(县体详见采购需求)3.项目编号:包件-:ZB-2026-0145-0001-01;包件二:ZB-2026-0145-0001-02
4.用户预算:包件一:100.80 万元;包件二:150.00万元,;报价超出各包件预算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5.服务期限:包件一: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件二: 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项目各包件的中标金额涵盖各个项目的独立服务
期限。比如服务期限在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 日的一年,而合同签订之日在 2026年3月1日之后的,原则过渡期由上一家单位继续服务,产生的费用按实由中标单位与上一家单位结算,招标方不就该过渡服务另行支付超出中标金额以外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 06 日上午 10: 00--11:30、下午 1330-- 15:30(北京时间),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公开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文件资料费 600 元/份/包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6年04月 07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
五、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2026年 04月 22 日上午 11: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开标资格(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经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响应文件 )当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3)无疑问函原件或(在有效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函原件(如有)。(加盖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