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丰县康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PE管材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北京 2026年4月2日
(招标编号:Z320900151100341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丰县康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PE管材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000.00,招标人为丰县康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7934m,总建筑面积56244.21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仓库一、仓库二、仓库三、危废品仓库、消防泵房、综合楼、门房等其他总图配套设施。容积率1.31,绿地率10.38%,建筑密度48.64%、建筑结构跨度不超过30米。
2.1.3合同估算价:48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6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1.5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
格率达到100%。
施工: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室外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电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充电桩、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智能化设计(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等专业)、泛光照明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标志标牌设计、室外配套设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获得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取得施工图审核合格通知书及后续设计变更、设计优化、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2.2.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结算编制申报、质保、竣工图编制、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提供必要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2.2.3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截止2021年3月1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2021年3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8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2类似设计项目:单项投资金额2.8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的设计项目:3类似施工项目:单项投资金额2.8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的总承包施工项目;(附证明资料: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3.2投标人拟报授权委托代表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盖章的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采购单位无须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3.6.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17时00分;
4.2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早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徐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开标形式进行开标。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