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公务机业务特许经营合作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2026年4月2日
2026-2030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公务机业务特许经营合作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260416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招标条件本2026-2030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公务机业务特许经营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经营地点:青岛胶东国际机场。
2.项目内容:本项目规划涉及1个标段。招商保证金为1,000,000元,经营期限5年。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公务航空运营公司(即自有飞机的公务机航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含)人民币以 上,且5年内从事过同类型特许经营合作业务的企业。
3.响应人需具有3年以上运营基地(FBO)、维修基地(MRO)运行经验,具有至少一家实体 运行的FBO和一家实体运营的MRO。运营的FBO、MRO需通过国际安全标准认证(IBAC给予 的IS-BAH审核认证),且具有至少包含CCAR147、FAA145在内的航空维修许可资质。需至少 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青岛运营基地(FBO)、机库及维修基地(MRO)投资建设规划 方案及运营合作模式并报招商人通过。
4.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款、欠租、欠费等违约行 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 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 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至响应截止日前一年时间内,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 存在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提前解约、违约终止、放弃中选、扰乱招商秩序等非正常合作情况。
6.本招商项目同一标段的参与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招商活动: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
②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响应。关联关系包 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
8.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9.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响应人符合本项目经营业态的其他法律法规。
11.本项目经营期限年度具体指会计年度,合同起始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现场评审。
四、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3】日。
2.方式:线上邮件获取招商文件。
3.招商文件200元,汇款至以下账户。
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将缴纳招商文件款项的电子回执及招商评审所 需材料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联系获 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相关材 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5.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 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评审为准。
6.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 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 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 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7.领取招商文件的响应人及相关人员对招商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商人同意,不得 将该招商文件资料全部或部分转发或提供给第三方(领取单位为参与本项目招商而在单位内 部必要人员之间转发的除外,但应保证前述人员遵守与领取单位同等的保密义务)或向其他 第三方透露招商文件非公开内容,否则招商人有权拒绝响应人参与招商、追究领取单位责任。
五、招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商文件的澄清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收到招商文件后3日内以书 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要求招商人对招商文件予以澄清。
(2)招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 商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不足3日且影响招商响应文件编制的,招商人有权相应延长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并通知所有响应人。
2.招商文件的修改
在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招商人可以修改已发出的电子版招商文件,并通知 所有已购买招商文件的响应人。如果修改后的招商文件发出时间距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不足3日且影响招商响应文件编制的,招商人有权相应延长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 通知所有响应人。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仅针对已购买招商文件的响应人。答疑及现场踏勘的时间为【2026】年【4】月【8】 日至【2026】年【4】月【10】日,参与人可派出不超过2人的代表(需持身份证原件)到指 定地点参加统一答疑,具体地点以招商人邮件通知为准,后前往青岛机场进行现场踏勘。
不论响应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和咨询,一经递交招商响应文件,则视为对本次招商项目的相关 情况已有充分了解,参与人不得以未参与踏勘或未充分了解招商项目相关情况等作为其不履 行承诺的理由。放弃参与现场踏勘的意向参与人,将视为对于招商文件及招商项目实际情况 无疑义。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2026】年【4】月【16】日【14】 时【30】分:地点:青岛。
2.响应人只可现场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招商人不接受以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 招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