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绿电畅行充换电建设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2日
双江绿电畅行充换电建设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双江绿电畅行充换电建设充电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7000.00元,招标人为双江智启茶乡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柒仟元整)。包含项目涉及 的产品采购、税金、人工、运输、调测、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江绿电畅行充换电建设充电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江绿电畅行充换电建设充电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 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 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国家统计局《统计 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5关于本国产品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 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 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 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 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于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有效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3.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
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 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 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缴 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 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复印件;(注: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6个月的新公司, 提供成立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
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 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5时00分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上报名要求准 备好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逾期发送或未发送到指定 邮箱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