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食堂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6年4月1日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食堂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HNSZ-202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招标条件本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食堂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Z-2026-0401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食堂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4、预算金额: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本项目建立食堂物资供应商库,库内供应商三家,为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 区食堂统一采购所需物资:含米面、杂粮、干货、禽蛋、食用油、肉类、副食、蔬菜(含豆 制品)、调料、厨房消耗性杂物等;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5)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6、服务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注册时间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 立后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 流程,能够提供采购内容中所述食材,员工持健康证上岗;(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 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在河 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
( https:// credit.henan.gov.cn) 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10日内。
3.4.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生鲜肉类检疫合格证明,若提供的检疫合格证明货主不是 投标单位名称的,需出具在货主处的进货证明、货主营业执照及货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货主处的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
3、方式:(1)法定代表人获取征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2)委托代理人获取征集文件时须提 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本公告“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