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白马岭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海南    2026年4月1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60200001[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马岭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白马岭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白马岭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1. 本项目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评标标准,完成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评审工作,确定第一中标人为“海南昌顺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第二中标人为“海南清易福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排序符合招标流程及相关规定。 2. 定标后,本单位依法向第一中标人“海南昌顺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收到该单位提交的《放弃中标声明函》,明确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相关放弃说明及证明材料已留存归档。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约定,因第一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本单位依法将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海南清易福实业有限公司”,并向其发出中标顺延通知。 4. 第二中标人“海南清易福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顺延通知后,亦提交《放弃中标声明函》,明确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义务,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相关放弃说明及证明材料已留存归档。 5. 鉴于本项目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先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且无其他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可顺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本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6. 本项目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流程,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白马岭林场

地址:海南省琼中县中平镇政府旁办事处1幢三层

联系方式:0898-8638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204房

联系方式:0898-65343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5343462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