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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6年4月1日
打印公告

项目概况

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1号茗都国际C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旬阳市-2026-00311

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采购完成验收合格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2026年04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1号茗都国际C座1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1号茗都国际C座1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1号茗都国际C座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公安局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观极路

联系方式:1531984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三新开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1号茗都国际C座15楼

联系方式:0915-816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09156262

陕西三新开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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