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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门头、LED屏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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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门头、LED屏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ZA2025-ZB-3093/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门头、LED屏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的门头、LED屏采购及安装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门头、LED屏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门头、LED屏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2023.1.1-今)完成过银行网点或类似商业空间的门头工程、LED、标识标牌业绩至少1项(时限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为准);
4、供应商财务状良好,自2023年1月1日起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近三年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提供查询截图);
6、供应商须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购买或线上电子邮件购买:
1线下购买: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安市领取磋商文件;
2线上电子邮件购买: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转账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