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301-2026-009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城区十个(江南、小金口、汝湖、三栋、水口、桥东、龙丰、马安、横沥、芦洲)空气自动监测子站2026年度值守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3 09:00:00,更正为:2026-04-0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03 09:00:00,更正为:2026-04-08 09:00:00。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响应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运维内容项目、维护计划、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更正为:“1.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内容项目、维护计划、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四章 评审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运维服务方案 (1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制定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运维内容项目、维护计划、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现状及运维服务方案内容详细、维护计划考虑周全、工作及操作流程非常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 2.对项目现状及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完善、维护计划较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较规范、规章制度较健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分; 3.对项目现状及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维护计划基本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基本规范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4.对项目现状及运维服务方案内容不完善、维护计划不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不规范的,得3分。 注:无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运维服务方案 (1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制定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内容项目、维护计划、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1.运维服务方案内容详细、维护计划考虑周全、工作及操作流程非常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 2.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完善、维护计划较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较规范、规章制度较健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分; 3.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维护计划基本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基本规范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4.运维服务方案内容不完善、维护计划不齐全、工作及操作流程不规范的,得3分。 注:无提供不得分。 |
”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四章 评审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技术保障方案(10.0分) | (1)响应供应商具有SO2、NO2、CO、PM10、PM2.5、O3监测项目的备用机各至少1台,在仪表发生故障不能在短期内维修完毕时可直接使用备用机替代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每项监测设备缺少1台备机,扣1分,本项分值共为6分。 注:须提供备用机分析仪器的清单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备用机采购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如备用机为租赁的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2)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用工具,包括大流量计、小流量计、温湿度计、空盒气压表,每缺少1项工具,扣1分,本项分值共为4分; 注:须提供配备专用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专用工具照片、专用工具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如专用工具为租赁的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
”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技术保障方案(10.0分) | (1)响应供应商具有SO2、NO2、CO、PM10、PM2.5、O3监测项目的备用机各至少1台,在仪表发生故障不能在短期内维修完毕时可直接使用备用机替代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每项监测设备缺少1台备机,扣1分,本项分值共为6分。 注:①须提供备用机分析仪器的清单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②若备用机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的须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若备用机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备用机为响应供应商生产的须同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③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不得分。 (2)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用工具,包括大流量计、小流量计、温湿度计、空盒气压表,每缺少1项工具,扣1分,本项分值共为4分; 注:须提供配备专用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专用工具照片、专用工具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若专用工具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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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东湖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752-7830502
名 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方式:0752-2276193
项目联系人:范文波
电 话:0752-2276193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