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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讯济南阳光100一、二、三期33部电梯拆除更换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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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阳光100一、二、三期33部电梯拆除更换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济南阳光100一、二、三期33部电梯拆除更换,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超长期国债补贴及公共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阳光100一、二、三期33部电梯拆除、更换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有机房电梯33台(其中一标段ABC区16台、二标段DEF区8台、三标段G区9台),具体工作内容涵盖上述旧电梯的拆除、安全防护,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配套施工,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后续的保修和售后服务等。    
5、预算金额:一标段4378594.44元;二标段2311155.43元;三标段2923943.78元。(招标控制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申请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申请人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并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相应《型式试验证书》(许可范围: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若申请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相应《型式试验证书》(许可范围: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4、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具备近三年电梯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省份选择全部,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4-06 17:00: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
(4)获取招标文件后,同步将招标公告“三、资格条件”要求文件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以上资料需同步制作在投标文件中。邮件须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4-23 09:30:0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4-23 09:30:00    2、开标地点:线上:
其他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兼投兼中。 
2、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一标段12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招标人使用,二标段10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招标人使用。三标段8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3、免保期:检验监督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内电梯拆除、改造及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费用需经由发包方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济南市公共维修资金中心最终拨付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涉及的公共维修资金经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投票表决通过同意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后才生效,承包人对此知晓,并不因此追究发包人任何责任。对于项目的工程文件报送至济南市公共维修资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且资金拨付至发包人账户后,发包人将按照济南市公共维修资金的拨付款项节点,在新梯全部到场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账金额(即公共维修资金审核通过后拨付至发包人账户的金额,下同)的50%,如有任何一步电梯未到场导致涉案项目无法通过公共维修资金中心审核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款项待维修资金审核拨付后支付;待电梯更新全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且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到账金额的95%;同时预留到账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2%作为维保金,如果拨付的公共维修资金有余额作为维保金,待质保期及维保期(五年)届满且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