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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LDZB-2026-09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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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LDZB-2026-09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LDZB-2026-09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联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会所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ZB-2026-095
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215.5万元
最高限价:215.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5.5 215.5 餐饮服务 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提供全流程食堂管理及职工就餐服务,包括食堂的日常管理、餐饮供应、燃气、用电、用水、消防日常管理以及划定的区域卫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制作、供餐服务及食堂环境卫生、燃气、用电、用水、消防、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等,确保在市交委机关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吃得舒心、安心、放心、健康。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10日至2027年5月9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联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会所二楼)
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邮件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报名处理。投标人电汇后需将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汇款凭证)发至53618782@qq.com,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并致电18622159275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联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会所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联系方式:2453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联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会所二楼
  联系方式:1862215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楷涵、田丽婷
  电 话:1862215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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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