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23日
信息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S20260311FJS20100100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设计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燃气智能安装改造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237个小区更换智能燃气表32587台、安装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12725台、安装管道燃气自团闯28250块、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獲软管28250根、不锈钢波纹软管169726米;设置调压柜监测设备21套、设置调压箱监测设备209套;居民小区庭院管道设置管网哨兵22套、市政中压管道设置管网哨兵943套;居民小区设置阀井监测设备5套、市政中压设置阀井监测设备122套;
2.3招标控制价:181.87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前后对比效果图图册(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等一切招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
2.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域内237个小区,共32795户:
2.6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相关设计等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其他设计人员须至少配备3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对应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团队全体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等有效工作关系证明。
3.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器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査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査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E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目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说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前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五、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