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天津市智慧交通平台备品备件及设施设备优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天津 2026年3月20日
(招标编号:TJLT2026002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智慧交通平台备品备件及设施设备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200560.7元(不含税),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智慧交通平台备品备件及设施设备优化项目(二次)。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预算:8200560.7元(不含税)。
1.2.2采购内容:智慧交通平台备品备件及设施设备优化。
1.2.3服务地点:项目涉及区域(特殊情况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2.4计划工期: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9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供货及设 施设备优化完善部分的施工。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中标人数量:1人。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8200560.7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 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不可偏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 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 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 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 印件。
2.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具有设备集成或施工类项目,业绩合 同累计金额82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复印
件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
(二)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形式包含“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复印 件。
(三)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应注明与合同或订 单的关联关系,或发票抬头与合同主体一致。
2.6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规范书中标记★类设备的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闯红灯类设备(应包括闯红灯抓拍单元等);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标闯红灯类设备产品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测机构的 检(验)测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要求的检(验)测项目,包 含设备要求★指标并合格。应答人须提供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应满足网络公开 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如不满足网络公开查询,则不予认可。
2)卡口类设备(应包括卡口违法抓拍单元等);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标卡口类设备产品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测机构的检 (验)测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2016)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要求的检(验) 测项目,包含设备要求★指标并合格。应答人须提供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应满 足网络公开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如不满足网络公开查询,则不予认可。
3)测速卡口类设备(应包括测速抓拍单元等);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标测速卡口类设备产品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测机构 的检(验)测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2016)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要求的检(验) 测项目,包含设备要求★指标并合格。应答人须提供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应满 足网络公开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如不满足网络公开查询,则不予认可。
4)违停抓拍类设备(应包括违停抓拍单元等);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标违停抓拍类设备产品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测机构 的检(验)测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 2014)标准、《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426-2017)标准要求的检 (验)测项目,包含设备要求★指标并合格。应答人须提供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
告应满足网络公开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如不满足网络公开查询,则不予认可。。
2.7人员要求如下:(不同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和复用)
(1)项目管理人员1名,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 写为准);
(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
(3)施工人员7名,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其中至少1人具备 安全生产监督局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工证(低压)、至少1人具备安全生产 监督局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 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经验、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团队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 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
2.8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禁入型供应商在禁入期内 参与该项目。
2.9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 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违规分包。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价表中 标“★”货物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 加投标。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投标均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适用)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7日20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3时30分。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